医保指南
省医保门诊待遇再调整 医保政策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4-01-01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再度完善门诊保障政策,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快来看看门诊待遇都发生了哪些变化。
一、门诊统筹
(一)定点机构的调整 自2024年1月1日起,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纳入门诊统筹定点医院。
(二)起付线 一级定点机构及药店无起付线,二级定点机构起付线为200元,三级定点机构起付线为300元。改变定点机构就医需补齐起付线的差价。例如,由原来的一级定点机构改为二级定点机构就医,需累计200元起付线后方可享受待遇,以此类推。
(三)报销比例 一级定点机构及药店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60%,二级定点机构报销比例为55%,三级定点机构报销比例为50%,退休人员再提高2个百分点报销。
(四)封顶线 由原来的发生额2000元提高到实际报销2000元。
二、门诊慢性病
(一)慢性病病种 此次调整统一了疾病病名、编码,病种无剔除,且新增2个慢性病病种,阿尔茨海默病、肢端坏疽。
(二)起付线省医保慢病无起付线。
(三)报销比例 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金额报销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
(四)封顶线由原来的发生额7000元,调整为实际报销6500元。 我院为省医保慢、特病定点机构,以上待遇均可在我院享受,欢迎您前来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