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
中国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长春分中心简介
发布时间:2023-03-09
中国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长春分中心隶属于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1999年7月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中医药科基【1999】65号文件批准正式成立。2007年6月吉林省科技厅备案为吉林省科技查新机构。
几年来,我们承担了2000多项来自省内、外中医药科研、临床、教学、药厂等部门各项课题的查新、检索和咨询工作,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及时掌握了解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最新动态。
2003年与中国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协作,和全国各分中心一起承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工作《中医药科技科技数据库群》的建库工作。2004年与中国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合作,和全国各分中心一起共同承担了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工作项目《中医药学科学数据管理与共享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2005-2006年参加了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学数据共享工程《中医临床疾病数据库与中医疗法数据库》建库工作及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学数据共享工程《中医临床术语加工》加工工作。2007年参加《中医临床疾病数据库与中医疗法数据库》、《“十一五”重大疑难疾病中医防治研究子课题—基于信息数据的中医临床优化方案与疗效评价平台研究》及国际高科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中国中医药科学数据网格服务应用》课题。2023年与中国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和全国各分中心一起共同承担了《中医药科技查新技术规范》的建设工作。
几年来,我中心培养、锻炼了一支优秀的中医药文献检索、查新队伍,并不断加强和深化医学专业知识和查新检索技能,以便今后更好的为中医药事业服务。
查 新 须 知
一、为使查新委托能顺利进行,向本中心提交查新要求的委托人应熟悉所委托的查新项目。
二、请查新委托人据实、完整、准确地向查新机构提供如下查新所必需的资料:
1、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资料及其技术性能指标数据(附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应的检测报告)。科研立项查新须提交:立项申请书、立项研究报告、项目申报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成果鉴定查新须提交:项目研制报告、技术报告、总结报告、实验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样本、用户报告等。申报奖励查新须提交:奖项申报书及有关报奖材料等。
2、课题组成员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
3、参考检索词。中英文对照的查新关键词(含规范词、同义词、缩写词、相关词)、分类号、分子式、化学物质登记号等。
4、与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参考文献。
(本查新中心保证对查新委托人提供的上述资料不做查新工作以外的任何用途,查新委托人应保证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查新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请查新委托人认真逐项地填写查新合同与查新委托单,明确查新项目的查新点即项目新颖性(项目新颖性是指具体的技术概念创新,描述新颖性的内容必须是用已有的规范技术概念表达的单独技术内容,而不是简单、概括的有关整体特性或特点,甚至项目的整个内容)。委托人一旦确定委托内容,则视为同查新单位达成查新约定,并在查新合同上签字,与查新委托有关的任何文字不得更改。否则,委托人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查新人员将按照查新合同的内容进行检索、分析,并出具查新报告。
四、查新委托人有责任向查新人员详细介绍查新项目的技术细节。查新委托人必须在合同中声明保密约定内容,否则查新机构不负保密责任。
五、查新人员需根据查新项目的查新点,与委托人共同讨论确定检索概念及检索词。
六、在查新过程中,查新人员就查新项目提出不明事宜时,请查新委托人给予积极的解答与及时的沟通,并协助查新人员对查新项目的相关文献进行遴选、对比,以确保查新结论的客观、准确。
七、查新委托人不得干涉查新活动,不得向查新人员施加任何倾向性影响。
八、查新业务实行有偿服务。查新委托人在查新项目确定后,须交付查新项目款,查新约定宣告生效。
九、本中心出具查新报告的时限为7-10个工作日(法定假日除外)。若查新委托人同时委托多个查新内容(包括同一查新项目含多个查新点),完成时间有可能超出,具体完成时间需由查新人员视工作量与查新委托人双方约定后确定;若查新委托人拟提前获取查新报告,则需同查新人员协商,可按加急处理。
十、异地委托查新时,请查新委托人通过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详细、具体、清晰的查新请求及相关资料。
十一、查新项目已接受委托,且已完成联机检索工作时,若委托人提出取消约定,则需支付机检费和50%查新费作为查新检索补偿;若此时查新报告已完成,委托人则需支付全部费用;时限超过6个月的报告不予补查,只能重新查新。
十二、查新委托人对查新过程或查新结论有异议时,有权向主管行政部门反映。
十三、查新委托人自留备份,查新机构出具报告后,将不再重复提供。
1、申请中医药科研立项的项目(申报各级国内项目如:863计划、火炬计划、攻关计划、创新基金、产业化项目、新产品开发、产品引进、技术改造等);
2、申请中医药科技成果鉴定或验收的项目;
3、申请中医药科技奖励的项目(包括:国家、省、市各级奖励);
4、其它中医药项目(如博士论文开题、评审、项目开题前的检索等)。
中国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长春分中心
请下载中医药科研项目查新委托单附件:中医药科研项目查新委托单
1、查 新 是指查新机构根据查新委托人提供的需要查证其新颖性的科学技术内容,按照科技查新规范操作,并作出结论。
2、查新机构 是指具有查新业务资质的信息咨询机构。
3、查新项目 是指被查证(待查证)的科学技术项目。
4、查 新 点 是指需要查证的内容要点。
5、新 颖 性 是指在查新委托日以前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内容部分或者全部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
6、查新委托人 是指提出查新需求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7、查新合同 是指查新委托人和查新机构约定,由查新机构处理查新委托人的查新事务的合同。
8、查新合同双方 是指共同订立查新合同的查新委托人和查新机构。
9、查新报告 是指查新机构用书面的形式就其处理的查新事务和得出的查新结论向查新委托人所做的正式陈述。
10、查新目的 可分为立项查新、成果查新等。立项查新包括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科研课题开始前的资料收集等;成果查新包括为开展成果鉴定、申报奖励等。
11、查新要求 查新要求是指查新委托人对查新提出的具体愿望。
一般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希望查新机构通过查新,证明在所查范围内国内外有无相同或类似研究;
(2)希望查新机构对查新项目分别或综合进行国内外对比分析;
(3)希望查新机构对查新项目的新颖性作出判断;
(4)查新委托人提出的其他愿望。
12、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 要着重说明查新项目的主要科学技术特征、技术参数或指标、应用范围、查新委托人自我判断的新颖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