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儿科药疗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3
项目概况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儿科药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JL-HW-20251203;
项目名称: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儿科药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500元;
采购需求:采购超声药物透入治疗系统8台、电脑中频药物导入治疗仪7台、经皮透药仪3台、微波治疗仪2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3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基本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本次采购货物供货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3.3供应商具有近1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税凭证或完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供应商具有近1年内任意一个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参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三个月(2025年10月-12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3.6供应商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备《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③响应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备《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7信誉要求:①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邮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将营业执照(副本)、3.6供应商资质要求中所要求的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扫描成彩色清晰的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18043444910@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确认无误后填写《磋商文件登记表》,并将《磋商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收到后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至供应商指定的邮箱。
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与福州街交汇瑞特集团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与福州街交汇瑞特集团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
名 称: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6426号
联系方式:李妍玲 0431-8676650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与福州街交汇瑞特集团5楼
联系方式:张霞 180434449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霞
电 话:18043444910
